文字:花满楼台
偶然看到一则报道:说今年5月30日,一封《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在网络出现。刚满18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以受害者的身份举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称该工作室负责人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继而要挟并控制她们卖淫。最新的消息称:案件的主要嫌疑人均已被警方控制,涉案的罪名为“组织妇女卖淫”。
又见“潜规则”!但不是惯常所见知名的导演与想红的女演员之间,而是所谓“星探”、经纪公司乃至什么包装新人的工作室负责人与对成名成星痴心一片的未成年少女。又见“追梦人”!但不是参与各种海选、PK的“超女”、“快男”、“梦中人”之类电视台组织的选秀节目,而是北漂、寻梦、街头被星探“发现”……
“潜规则”难道还算真正意义上的“潜规则”吗?咋就路人皆知、不是“谁用谁知道”而是“地球人都知道了”呢?掌握一定社会资源的人甚至只是自称掌握一定社会资源的人,都可以去“潜”别人,而希冀获得相应资源的卵翼和照顾的人只能“被潜”,并且毫无怨言,只要承诺能够真正兑现。“潜”与“被潜”,在沉默中爆发的唯一原因,无非是“潜规则”是否发挥了预期的效果,有效果就永远石沉大海、波澜不惊、古井没澜、空谷无音,没效果,对不起了,那就是对金钱与肉体的诈骗,不是吗?
潜规则逐渐成为了社会中的一种信仰。没被潜规则而办了事、如了意、遂了愿,倒好象不正常了,这也许是转型期中国社会产生的怪胎之一了,见怪不怪了,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再说“追梦人”,很自然联想到同名的那首歌:“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而与之同时期的一首流行歌曲《潇洒走一回》中又有“我用青春赌明天”的说辞。说老实话,追梦并没有错,年轻人急功近利也正常,可是以“为娼为盗”的方式用青春的代价来追梦,不知别人怎么看,我是无法接受和认同的。想到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年轻人所追的梦,无非就是成功与出名、显得那么物质和欲望呢?如果不把这个根儿给治了,怕是如何宣传教育也是没用的了。


档案
日志
相册
视频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